立项审核程序
项目立项审核程序
1. 申办方/CRO与机构办公室主任/秘书联系,直接递送或者电子邮件发送研究相关材料,机构办秘书对研究方案进行初步审核,明确机构是够有接受该项目的条件,填写《临床试验审核表》。
2. 如机构有条件接收该项目,机构办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提出负责项目的专业科室及主要研究者的建议。
3. 确定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研究者后,机构办将方案递交专业负责人进行审核。
4. 专业负责人接到新项目申请后,仔细阅读方案,根据科室自身条件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给出是否同意参加试验的书面意见。
附:项目立项审核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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